“事在人为”四字,既是中国人自古以来的处世哲学,亦是对书法创作最精辟的注脚,书法作为一门心手相应的艺术,从来不是天赋的偶然,而是“人为”的必然——从笔墨的锤炼到心性的涵养,从传统的承接到创新的突破,每一步都凝聚着书写者的主观能动与不懈努力,这种“为”,不是盲目的蛮干,而是顺应规律、深耕不辍的智慧;不是孤芳自赏的固执,而是师法古人、与时俱进的通达,在书法作品中,“事在人为”不仅体现在技法层面的精雕细琢,更渗透于精神境界的层层超越,最终形成“人书俱老”的艺术高峰。
从哲学根源看,“事在人为”源于古人对“天人关系”的深刻认知,儒家强调“天行健,君子以自强不息”,道家主张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,二者看似相异,实则共同指向“人”的主体性——人既需顺应天地规律,更需通过自身努力实现价值,这种思想投射到书法领域,便形成了“技进乎道”的创作路径:书法的“道”是自然规律与审美法则的统一,而“技”则是书写者通过长期实践掌握的笔墨技巧,唯有以“人为”之功锤炼“技”,方能窥见“道”的堂奥,王羲之“临池学书,池水尽墨”,正是通过日复一日的“人为”练习,将横竖撇捷化为肌肉记忆,最终在《兰亭序》中达到“天下第一行书”的自然境界——这种“自然”,绝非天生,而是千锤百炼后的“人为”升华。
书法作品中的“人为”,首先体现在技法的精纯上,笔法、墨法、章法三大要素,无一不是书写者“刻意练习”的结果,笔法讲究“永字八法”,点画如“高峰坠石”“千里阵云”,看似天然,实则是书写者对提按、顿挫、徐疾的精准控制;墨法追求“润含春雨,干裂秋风”,浓淡干湿的变化,需根据纸张、墨性、心境随时调整,非经千次试验不能得心应手;章法讲究“计白当黑”“虚实相生”,字与字、行与行的呼应顾盼,需如“列阵排云”,既有整体的节奏感,又有个体的灵动性,这些技法,没有捷径可走,唯有“人为”的日积月累,唐代书法家孙过庭在《书谱》中说“智巧兼优,心手双畅”,这“智巧”是对规律的认知,“心手双畅”则是“人为”练习后技法与心性的融合——当技法成为本能,书写者方能专注于情感的表达,而非被技巧所困。
更深层次的“人为”,在于心性的涵养与情感的注入,书法是“心画”,笔墨线条是书写者精神世界的直接外化,苏轼在《寒食帖》中,将贬谪黄州的悲愤、苦闷与孤寂,融入笔触的顿挫与墨色的浓淡,字里行间“志气混然,几于天成”,这“天成”背后,是他历经人生起伏后的“人为”修为——若无对人生的深刻体悟,笔墨便只是空洞的符号;若无“人书俱老”的沉淀,情感便难以如此真切动人,可见,书法的“人为”,不仅是技法的“为”,更是心性的“为”,书写者需在“读万卷书”中涵养学识,在“行万里路”中拓展眼界,在“历万般事”中沉淀情感,使笔墨成为承载生命体验的载体,正如黄庭坚所言:“古人学书不尽临摹,张古人书于壁间,观之入神,则下笔时随人意。”这种“观之入神”的“人为”,正是将古人的精神内化为自己的修养,最终在书写中实现“人书合一”。
在传统与创新的碰撞中,“事在人为”更显其时代价值,当代书法创作,既要扎根传统,又要回应时代,所谓“扎根传统”,是“人为”地深入经典,临摹碑帖,汲取古人的笔墨精华与审美精神;所谓“回应时代”,是“人为”地突破藩篱,将个人审美与时代精神相结合,探索新的表现形式,书法家王冬龄将“乱书”与现代空间艺术结合,在巨幅作品中以线条的交织、文字的解构,营造出传统书法未曾有的视觉张力,这种创新并非凭空而来,而是他数十年研究草书、狂草,深谙线条韵律后的“人为”突破,又如,一些年轻书法家将书法与设计、装置艺术融合,通过材质、光影的运用,让书法从“纸上”走向“空间”,这同样是“人为”努力的结果——他们既未抛弃书法的“笔法内核”,又以开放的心态拥抱时代,使古老的书法艺术焕发新的生命力。
“事在人为”的书法精神,对当代人亦有深刻的启示,在这个追求“速成”的时代,书法的“慢”与“恒”恰是一剂良药:它告诉我们,任何成就都非一蹴而就,而是“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”的积累;它提醒我们,真正的艺术需沉下心来,在“人为”的深耕中寻找内心的安宁,无论是书法创作,还是人生修行,“事在人为”的核心都在于“主动”——主动学习、主动思考、主动突破,方能在看似“不可能”中创造“可能”。
“事在人为”在书法创作中的体现维度 | 实践案例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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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法层面 | 笔法、墨法、章法的精准掌握与灵活运用,通过长期练习形成肌肉记忆与审美直觉 | 王羲之临池学书,池水尽墨,终成《兰亭序》;颜真卿“屋漏痕”笔法,源于对自然物象的观察与模仿 |
精神层面 | 心性涵养与情感注入,将学识、阅历、情感融入笔墨,实现“心手双畅” | 苏轼《寒食帖》以悲愤之情书写,线条沉郁顿挫,被誉为“天下第三行书”;弘一法师书法晚年平淡冲和,是其出家后心境的写照 |
创新层面 | 在继承传统基础上突破形式与内容,结合时代审美探索新路径 | 王冬龄“乱书”融合传统狂草与现代空间艺术;徐冰《天书》以伪汉字探讨文化符号,拓展书法的边界 |
相关问答FAQs
问:书法创作中,“事在人为”是否意味着否定天赋的作用?天赋与努力该如何平衡?
答:“事在人为”并非否定天赋,而是强调“努力”在书法创作中的决定性作用,天赋或许能提供起点优势,但书法作为一门“功夫型”艺术,最终的高度取决于“人为”的深度——王羲之有“书圣”之名,离不开幼年苦练;苏轼“自出新意,不践古人”,也需建立在遍临碑帖的基础上,天赋与努力的关系,可类比为“舟与水”:天赋是舟,决定航行的速度;努力是水,承载舟行至远方,没有水的舟,难以远行;没有舟的水,方向何在?书法者应正视天赋,但更要依赖努力,以“人为”之功让天赋得以绽放。
问:如何理解书法作品中的“人为”与“自然”的关系?过度追求“人为”是否会显得刻意?
答:书法中的“人为”与“自然”并非对立,而是“从心所欲不逾矩”的统一。“人为”是技法与理性的积累,“自然”是情感与感性的流露,二者需经历“刻意为之→熟能生巧→浑然天成”的升华过程,初学者需“人为”地临摹古帖,掌握笔法、结构,此阶段“刻意”难免;当技法纯熟,书写时便能“无意于佳乃佳”,达到“心手相忘”的自然境界,如怀素《自叙帖》,看似“忽然绝叫,左右纵横”,实则是他“夏云多奇峰,辄常师之”的长期观察与“十年不下楼”的刻苦练习后的“人为”积淀。“人为”是“自然”的基础,“自然”是“人为”的升华,只有经历过“刻意”的锤炼,方能抵达“不刻意”的最高境。